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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东塔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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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东塔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工作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更好服务我镇经济社会发展。

1.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通过微博转发信息45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35余条、积极配合网信办处置舆情信息7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全文电子化率100%。其中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部门文件2条、工作计划及总结1条、重点工作1条、预决算公开2条、村务公开3条、“双随机、一公开”11条、部门动态6条等。所有信息均经过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格式规范。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把政府信息发布关,进一步健全信息保密制度,明确保密范围和等级,制定严格的信息保密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及保密审查要求,对所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所发布的信息安全、准确、全面。同时,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和管理,增强保密意识和能力。

4.平台建设情况。采用先进的互联网技术,构建了包括信息公开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村务公开小程序等多个渠道在内的立体化信息传播体系,平台支持多种终端访问,方便公众随时随地获取政府信息。本年度通过“三化一满意”社会治理综合信息平台公示村务财务、宣传各类事项信息115条。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政务云及“三化一满意平台”登记、办理事项5179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252件,通过“12345一号通”平台办理群众反映诉求件798件,服务中心、站点和窗口为群众办理各类事项办结率达100%,满意度达97%以上。

5.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完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包括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监督考核制度等,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实施。二是拓展监督渠道,确保公开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例如,开发村务公开小程序、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平台,鼓励公民和其他社会组织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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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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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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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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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在推动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受多种因素影响制约,政务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部分问题。一是部分中心、办公室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把关不严,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准确和全面。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三是部分公开的信息如涉及民生领域的相关信息,对公众的回应不及时、不充分,从而可能影响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和支持。下一步,灵武市东塔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加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全面性。一是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信息公开的范围和种类应公开尽公开,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提高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以及公众的知晓度。二是增强工作人员的意识,对所公开的信息进行仔细核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优化信息公开的时间和方式。一是建立定期公开的机制,确保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和发布。二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如优化公示栏、开发政府信息公开小程序等,方便公众及时有效获取信息。

三、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和回应。一是设立专门的互动平台,如设立“民声在线”等线上答疑等公众号,收集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公众的询问和反馈应及时回应,增强与公众的互动和沟通,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我镇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xlw.gov.cn )查阅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东塔镇人民政府,电话:0951-4020299,邮箱:lwdtzbgsh@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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