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批准以下人员纳入临时救助范围,现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0951-4751316
序号 | 保障对象 姓名 | 家庭所在小区(队组) | 申请理由 | 保障金额 (元) |
1 | 马自娟 | 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 | 因患病,花费较大 | 8280 |
注:1、本表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申请人所在(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本次所有临时救助对象的信息都要公示。 2、申请理由填写致贫原因,如因残、因病、因学等具体理由。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1日 |
索 引 号 | 11640112010066273x/2024-00059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临河镇人民政府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村务公开 |
所属“五公开” | 决策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