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原灵武市城市管理公用事业中心、城市监察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收取的个体摊点、门头牌匾保证金和各建筑工地的工程保证金,尚有部分未退款,请交纳上述保证金的单位及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银行卡及保证金收据退款联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州大道256号1楼110室,联系电话:0951-4039285)核对并退还保证金,逾期不退者自行到灵武市财政局进行退款。
特此公告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8日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原灵武市城市管理公用事业中心、城市监察大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收取的个体摊点、门头牌匾保证金和各建筑工地的工程保证金,尚有部分未退款,请交纳上述保证金的单位及个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建设银行银行卡及保证金收据退款联到灵武市综合执法局(灵州大道256号1楼110室,联系电话:0951-4039285)核对并退还保证金,逾期不退者自行到灵武市财政局进行退款。
特此公告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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