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银川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随意倾倒餐厨垃圾、违规排放污水等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主要整治餐厨垃圾(泔水)处置、超标使用清洗剂、未安装使用沉淀池及其相关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二、从事餐饮服务、单位供餐、食品生产加工、洗车服务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油水隔离池、安装沉淀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并保持其正常使用。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三、禁止将餐厨垃圾(泔水)交由个人或者未取得许可的企业收集、运输、处置,禁止将餐厨垃圾(泔水)、洗车污水直接排放到雨污管道、公共水域、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擅自处置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支持随意倾倒餐厨垃圾、违规排放污水专项整治行动,爱护城市环境,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提供涉嫌违法违规排水等线索和证据,对举报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举报电话:4039285。
五、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灵武市公安局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