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灵武长枣销售渠道,推动我市长枣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良好市场交易秩序,市综合执法局决定取缔大河路及城区内各早晚市长枣交易摊位,原有摊位全部转入灵武市长枣交易大厅经营。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