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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26/2021-00210 文  号 灵综执函字〔2021〕35号 生成日期 2021-06-08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71号“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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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督查室:

现就岑定贤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针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使成为个人生活习惯的建议

我局加强宣传,在崇兴农贸市场、灵州广场、居民小区等地进行大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6次、小型垃圾分类宣传活动40余次;在“美丽灵武”及“灵武城管”等新媒体平台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和分类政策措施;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活动,先后在崇兴回民中学及临河小学宣传垃圾分类,增强学生的分类意识。截止5月底发放各类垃圾分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手提袋260个、围裙350个,悬挂条幅15条,制作展板3块,通过流动喇叭音频宣传及现场讲解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分类标准,大力宣传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全面倡导绿色生态、健康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提升了公众垃圾分类知晓率。

二、针对每月进行垃圾分类志愿推广活动,进一步提升市民参与性的建议

截止5月底,我局先后在灵州广场、壹号公馆小区开展垃圾分类志愿推广活动3次,参与志愿活动人数45人,摆设展板、设立咨询台,发放垃圾分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向市民宣传垃圾分类知识,提升了市民的参与积极性。

三、针对配置更多分类设施,方便惠民的建议

城区,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完成对全市152个居民小区的分类亭及分拣房点位踏查,合理布局分类设施。截止5月底完成98个小区98间垃圾分类分拣房改建,155个小区295个垃圾分类宣传亭混凝土底座浇筑、295个垃圾分类亭的安装任务,栋楼处张贴垃圾分类小展板1724个,安装分拣房制度牌98套。打造47个可回收物分拣点 。组织街道办、东塔镇给居民发放家庭厨余垃圾桶9650个。农村,7个乡镇区域、18个试点村推行垃圾分类示范工作,配备上门收集垃圾桶24664个,电动收集车203辆,四分类收集车25辆,中大型转运车53辆。引进两个农村环卫运营公司市场化运行。

四、针对增加积分兑换品种,提升参与感的建议

目前农村7个乡镇区域、18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分拣房都已经开展了积分存折、积分APP等工作,1月至5月资源垃圾回收了31.9吨、积分合计1,027.68万分,但是农村村民对新事物的接受能力较差,不能有效的使用,下一步我们将完善积分存折、积分APP的操作方法,加强积分兑换的普及工作,丰富兑换物品。

五、针对疫情防控,必须严格执行全民对口罩垃圾分类的建议

督促指导街道办、社区、居民小区对废弃口罩进行分类收集、运输;已在7个乡镇区域、18个行政村垃圾分类分拣房配备有毒有害垃圾桶,试点村配备的垃圾分类亭包含有毒有害垃圾桶,各宣传员也在向村民们普及口罩等物品的投放。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2021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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