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卢雷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自然人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码 | 342127********9217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灵综执罚决字﹝202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九条“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实行特许经营。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餐厨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卢雷雷在灵武市东塔镇果园村三队双和路东1处库房、1处民用住房院内、路西1处民用住房院内用桶收集15.2吨废弃食用油脂餐厨垃圾;当事人卢雷雷在未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 |
处罚依据 | 依据《银川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特许经营许可,从事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活动的,由市、县(区、市)餐厨垃圾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和收集、运输、处置工具,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1、没收餐厨垃圾收集工具及餐厨垃圾(油脂)(铁皮大桶20个,塑料小桶650个共计15.2吨);2、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万元) | 1.5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08 |
处罚有效期 | 2027/04/08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08 |
处罚机关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12MB1862198T |
数据来源单位 |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640112MB1862198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