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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862198T/2022-00120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08-17
责任部门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综合整治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市综合执法局:全面管控强化渣土运输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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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工地管理,规范渣土运输监管,全面提升城市环境,严查车辆违规运输、带泥上路、“滴洒漏”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工作责任,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多措并举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渣土运输规范化管理。

强化源头治理,有效化解违规风险。督促施工工地、企业在进行渣土运输前申报备案,办理准运证件,全面落实渣土运输有关规定,明确道路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明确车辆运输时间、地点、路线,要求施工现场必须满足施工扬尘污染防治“6个100%”要求。不定时巡查施工现场,检查渣土车辆“一车一洗”及密闭运输情况,对存在未密闭、沿途洒落等情况的渣土运输车进行及时拦截,要求整改,确保城区主次干道路面整洁。

强化途中监管,确保监督执法成效。加大对运输车辆的巡查监管力度,在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设置检查卡点,严厉查处渣土车辆违规运输行为。对发现违规所属渣土运输企业实施动态跟踪管理,确保各项整改要求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规范到位。

强化法规宣传,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辖区渣土运输企业,宣传渣土车“滴、洒、漏”危害和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施工单位、运输公司等提高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督促企业进一步加强对渣土车辆的安全监管和安全教育。

严格执法监管。执法人员在城区西昌街、大河路等重要路口设点检查,重点查处运输车辆无密闭设施、密闭不严、沿途撒漏、带泥上路和不按指定地点倾倒渣土等行为,实地查看建筑工地的水冲设施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在责令限期整改的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和运输单位进一步加强责任意识,彻底规范渣土运输。在巡查时,针对一家运输公司沿路抛洒造成路面污染进行立案处罚,其行为违反了《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进行处罚,本月截至目前立案处罚3起建筑工地领域案件,其中堆放砂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造成扬尘污染案1起,施工车辆未实施完全密闭式运输上路行驶案1起,路面污染案1起,共计罚款17000元,有效遏制了渣土运输过程中不规范行为,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倒逼运输企业自觉落实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下一阶段,市综合执法局将继续开展巡查,坚持上下联动、紧密协作,紧盯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着力构建“源头管控有力、运输监管严密、执法查处严格”的渣土运输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强化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全过程全链条监管,有力维护市容秩序,改善提升城市品质,创造和谐有序、安全舒适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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