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81-110/2021-00147 文  号 灵扶贫办发〔2019〕23号 生成日期 2019-08-15
责任部门 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扶贫办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重点工作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办):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宁财(农)发〔2017〕637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银扶贫办发〔2018〕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灵武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

         灵武市财政局                灵武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