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文  号 生成日期
责任部门 公开时限 所属分类 信息公开年报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关键词

灵武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灵武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灵武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行政执法监督等信息,全年通过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主动发布信息数6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中:部门动态2条,行政权力运行1条,政府决算1条,财政资金2条,政府开放日8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信息公开年报1条,机构职责及领导信息2条,部门文件5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3条,重点工作2条,市本级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1条,财政收支11条,减税降费2条,财政资金直达基层8条,公示公告4条,“双随机、一公开”1条,法治政府建设1条,行政执法监督12条等。

(二)依申请公开

灵武市财政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健全制度,依法依规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条,主要涉及政府购买服务等内容,目前已全部依法依规办结。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和发布流程,强化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明确了“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二是充分利用宁夏财政门户网站办公平台,在公文签发版块将公开属性设置为必填项,切实加强决策公开力度。

(四)平台建设

一是由局办公室统筹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安排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后台建设统一管理,政务公开信息统一对外发布。

二是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查询、诉求,进一步拓宽了与群众互动交流的渠道。

(五)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落实审核制度,由相关中心(股室)报局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才可上网公开,确保发布内容的及时性、正确性、准确性。

二是加强政务信息公开自查及整改,按照政务公开办的要求,积极修改、加强信息的更新力度,针对反馈的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并及时整改,同时加强沟通协调,力求整改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之处。一是公开主动性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局机关各中心(股室)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有部分股室不能积极主动提供信息,导致信息公开整体工作受影响。二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涉农资金等方面的内容公开的较少。

(二)下一步措施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坚持定期组织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内涵要义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政策规定。

二是继续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和目标,深入推进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2024年,本机关无政府信息处理费收取情况。

(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依法公开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监管执法数据以及“双随机”抽查计划、对象、结果等信息。二是高效完成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 http://www.nxlw.gov.cn/ 查阅。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中兴街282号,电话:0951-4021769,电子邮箱:lwsczj @163.com)。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