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兴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崇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市人大议案汉渠崇兴镇北段边路硬化项目立项的函》(崇政函发〔2020〕66号)文件及相关资料收悉,经核实,该项目已在自治区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获得项目代码(2020-640181-78-01-006169)。根据《灵武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0〕16号 总第130次 2020年5月23日)文件要求,经研究,同意该项目实施方案,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灵武市汉渠崇兴镇北段边路。
二、建设内容及规模
将汉渠崇兴镇北段边路硬化,采用混凝土面层。道路长2200m,宽4米,硬化面积8800㎡。
三、招投标
原则同意你单位招标方案,详见附件。
四、节能、环保
必须使用节能、环保材料。
五、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控制在102万元以内,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定,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监理制、招投标制和合同制,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及规模实施,加强安全、资金和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建设内容与规模发生重大变更,须及时向市政府及我局申报,待批准后方可调整实施。未经审批擅自调整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的,今后项目验收中将不予认可,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待工程完工后向我局提出书面工程验收申请,由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附件:1、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2、项目投资综合概算表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招标方案核准意见
项目名称:市人大议案汉渠崇兴镇北段边路硬化项目
招标范围 | 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 标方式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 | |||||||
设计 | |||||||
建筑工程 | |||||||
安装工程 | |||||||
监理 | |||||||
设备 | |||||||
重要材料 | |||||||
其它 | |||||||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符合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同意招标方案。
审批部门盖章 2020年5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