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和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2017〕8号令)的要求,我局聘请宁夏永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灵武市幼儿园、灵武市第二幼儿园、灵武市第六幼儿园、灵武市白土岗中心幼儿园、灵武市泾灵幼儿园、灵武市郝家桥镇中心幼儿园、灵武市狼皮子梁幼儿园7所公办幼儿园2016—2018年三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进行了成本监审。现将《灵武市七所公办幼儿园2016—2018年保教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9日至2021年1月7日。
二、意见征集联系方式
欢迎社会各界对成本监审报告的监审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箱反馈。
联 系 人:丁 凤 联系电话:0951-4021504
传 真:0951-4021852
电子邮箱:lwsfgj@163.com
附件:《灵武市七所公办幼儿2016-2018年保价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