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需要,依据公办幼儿园实际成本情况,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宁政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市县,我局拟定了《灵武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4月3日我局在政府信息网对方案内容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7日
索 引 号 | 640181-101/2021-00837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07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发改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价格收费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为适应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需要,依据公办幼儿园实际成本情况,按照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宁政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参考周边市县,我局拟定了《灵武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4月3日我局在政府信息网对方案内容予以公开,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意见。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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