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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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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全方位公开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众获取政府信息需求。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通过政府网站上传部门动态12条,项目批复126条,价格收费相关文件4条,招投标公告189条,中标公告78条,“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方案、公告、开展情况25条,公示公告13条,信息公开指南1条,部门预决算2条,“双随机、一公开”14条以及开通信用灵武专栏发布5条信息、信息公开指南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本机关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网络申请1件),申请内容涉及小区物业收费备案方面,均已依法依规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从源头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凡是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上网不涉密 涉密不上网”等原则,必须填写《灵武市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切实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将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到人,建立健全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评议考核、责任追究等配套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考核,规范信息发布程序。

(四)平台建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以“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和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为主,配合“灵武发改”官方微博和“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政策动向、工作动态等信息336篇、阅读量20008次,力争以多渠道、多形式提高政务公开的广泛性和便民性。

(五)监督保障

根据本年度自治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及银川市绩效考评工作安排,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3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1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1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上稳步推进,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主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二是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量不够大、覆盖面不够广,无法满足社会和公众的多方面需求。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各类政务公开通报文件,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为民办实事活动,有效搭建社会公众了解发改工作的互动平台,切实畅通关切回应、政民互动、意见征集的沟通渠道;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拓宽政务公开范围,满足群众多样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3年以来,我局按照《灵武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价格收费相关文件,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宣传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制度,依据“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严格按照“三审三校”流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研究制定并印发了《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改完善了《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信息公开指南》,撰写半年工作报告,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2.本机关2023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3.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4.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6号-灵武市党政大楼8楼,电话:4021852,电子邮箱:lwsfg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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