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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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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做好政务信息公开。通过灵武市政府网站、“平安灵武”微信公众号、政务微博等渠道,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扩大公开范围,狠抓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503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4条,通过平安灵武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1376条(其中原创信息624条、转发752条),微博发布信息1829条;公开公安行政信息2309件,其中行政许可1337件,行政处罚972件;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依申请公开0条;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审查程序,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收集、审查、处理机制。公开信息由局办公室收集,各局属各部门按要求上报,办公室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及保密审查要求,建立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做到认真研究审核,防止泄密,做到信息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

(四)平台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各项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发布重要工作动态和信息。对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及时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根据本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已将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本机关整体绩效考评体系。本机关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并针对指出的问题逐项核查、整改落实,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灵武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同时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灵武市公安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改进,促进工作水平提升。

一是干部职工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不够丰富,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是信息公开尺度的精准把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灵武公安将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理论教学和业务实操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对需要公开的政务信息严格执行预审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防止发生违规泄密事件。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着力增强依法公开意识,主动提升服务理念和工作实操技能,推动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2024年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直接与灵武市公安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51—4771021;传真:0951—4023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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