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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5-0025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5-12-11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拆迁安置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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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用地于2025年11月10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市2025年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依法批准,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宁政土批字〔2025〕370号。

二、征收目的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体育公共事业的需要。

三、征地位置

征收土地位于东塔镇新园村境内。四至范围:北至灵州花园小区,东至第十一小学,南至西平路,西至东盛街。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东塔镇新园村。

五、征地面积

集体农用地22.491亩(1.4994公顷)。

六、公告期限

本告知期限自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1日(30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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