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加快推进多功能停车场、古城遗址保护设施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民政府研究,拟对原水产站片区31户平房、二中家属楼片区24户楼房实施征收,现将《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30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4日)。
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意见、建议的,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届满前以书面形式或当面反映意见等方式向灵武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4513466
附件: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