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3〕428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0〕88号)等相关规定,现对“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以下简称“本项目”)相关内容公示如下,欢迎各级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社会稳定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
征收主体:灵武市人民政府。
征收实施部门: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征收范围:区块一:东至兴唐街、南至水产站商业楼及水产站家属楼、西至体育小区2号楼、3号楼及4号楼、北至体育小区5号楼。征收原水产站片区平房31户,建筑面积4224m2,占地8亩,规划建设多功能停车场项目。
区块二:东至老二中小区2号楼、南至湖景小区、西至古城墙、北至西苑小区。征收原二中1号住宅楼24户,建筑面积1943m2,占地2亩,规划建设古城墙遗址保护设施项目。
二、收集信息范围
本项目涉及的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征收范围内所有被征收人、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
三、征集的内容
1、您对实施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这项决策是否支持?
2、您对本次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政策是否了解?
3、您希望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
4、您对政府提供的“新建安置房”和“市政府已建成安置房”进行安置的安置方式、置换系数能否接受?有无意见、建议?
5、在征收补偿安置过程中发生纠纷,您会以何种方式解决?
6、您针对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最关心哪些问题?
7、您对实施灵武市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区块一、区块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还有哪些意见或建议(您所能接受的产权置换和货币补偿)?
四、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信件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项目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估单位联系。
(一)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福成
联系电话:0951-4513466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76号
邮编:751400
(二)评估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估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亚洁
联系电话:0951-3812155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亲水大街东侧银川万达中心B座2216室
邮编:750000
邮箱:2893702960@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