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灵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能灵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华能灵武马家滩170兆瓦集中式光伏复合项目35KV集电线路及10KV临时供电线路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我市白土岗乡境内国有土地1.809公顷(27.14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216公顷(24.32亩),其他草地0.009公顷(0.14亩),农村道路0.0121公顷(0.18亩),沙地0.1663公顷(2.5亩),用于华能灵武马家滩170兆瓦集中式光伏110kV升压站项目配套静止同步调相机施工材料堆场、10kV输电线路及35kV集电线路临时供电线路地上线路架设和地下管线敷设使用,使用期限2年(截止日期2026年9月1日)。
使用期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占面积,不得污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利用状态,无偿退还土地。如工程未完结需继续使用,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如遇到自治区、灵武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该宗土地,你公司必须无条件退还土地并无偿拆除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
此复。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