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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银川中科集中供热技改 项目(厂外蒸汽管网工程灵武段) 临时用地的批复

信息来源: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3-3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银川中科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批准银川中科集中供热技改项目(厂外蒸汽管网工程灵武段)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我市临河镇境内中科环保电厂东侧、临河工业园区西侧国有土地1.192公顷(17.88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1672公顷(17.51亩)、其他草地0.0103公顷(0.15亩)、农村道路0.0054公顷(0.08亩)、沟渠0.0091公顷(0.14亩),用于银川中科集中供热技改项目(厂外蒸汽管网工程灵武段)临时施工便道,使用期限2年(截止日期2028年3月26日)。

使用期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占面积,不得污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利用状态,无偿退还土地。如工程未完结需继续使用,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如遇到自治区、灵武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该宗土地,你公司必须无条件退还土地并无偿拆除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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