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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宁夏电投永利2x66万千瓦煤电项目运煤道路与S308省道平面交叉安全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批复

信息来源: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7-2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宁夏电投永利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关于宁夏电投永利2x66万千瓦煤电项目运煤道路与S308省道平面交叉安全改造工程临时用地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我市白土岗乡境内永利电厂东侧、省道308线两侧国有土地0.2324公顷(3.49亩),全部为天然牧草地,用于宁夏电投永利2x66万千瓦煤电项目运煤道路与S308省道平面交叉安全改造工程临时施工便道,使用期限1(截止日期2027722日)。

使用期间不得建设永久性建筑物,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超占面积,不得污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应当按照复垦方案实施复垦,恢复土地可利用状态,无偿退还土地。如工程未完结需继续使用,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续期手续。如遇到自治区、灵武市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该宗土地,你公司必须无条件退还土地并无偿拆除地上附着物及建筑物。

此复。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20267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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