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昶旭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灵武市高污染燃料禁区外清洁煤配送体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的请示》收悉,经对《灵武市高污染燃料禁区外清洁煤配送体系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审查,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灵武市崇兴镇杜家滩村境内,项目临时用地面积0.1086公顷。
二、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内容和编写格式符合有关编制要求。复垦方案涉及的土地利用现状、权属性质以及复垦面积、范围确定准确、真实。方案内容反映了项目所在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及土地利用现状和土地权属,对拟损毁土地进行了预测分析和复垦的可行性分析,涵盖了复垦措施、工程设计、工程量测算、复垦投资估算和效益分析等内容。经审查,方案确定的复垦标准和措施基本符合有关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确认复垦面积为0.1086公顷,复垦为水浇地,复垦率100%。
三、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的复垦工程设计及工程量测算基本符合实际,复垦投资估算编制依据和费用构成基本合理,经审查,该项目土地复垦总投资估算4.93万元,基本能够满足土地复垦资金实际需求。
综上所述,原则通过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工程结束后你公司要按照该项目土地复垦方案提出的复垦计划进行复垦,确保复垦质量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垦任务,复垦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申请我局对复垦土地进行验收。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