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和征用的区别
土地征收,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家所有并给予补偿的行为。
土地征用,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使用集体土地,在使用完毕后再将土地归还集体的一种行为,类似于临时使用土地。
二者的共同点在于强制性。征收和征用,均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政府依法作出的征收命令、征用命令而发生效力。
二者的不同点在于:征收的实质,是国家强行改变集体土地的所有权,意味着所有权性质的改变;征用的实质,是国家强行使用集体土地,使用完毕再返还原集体,并不改变土地的集体所有权性质。
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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