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640181-112/2018-2368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18-05-19
责任部门 灵武市国土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会公告

灵国土资听公字﹝2012﹞1号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定于2012年4月19日举行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12年4月19日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市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三、申请报名时间:3月16日-4月13日(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前往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科报名。听证代表按听证须知中的原则和数量确定,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申请情况和时间顺序确定,申请人数不足的,市国土资源局将邀请部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旁听代表不超过5名,按申请人员类型和时间顺序确定。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人:王建华

联系电话:0951-4513418

特此公告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

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凡户籍在灵武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登记地在灵武市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拟作为听证会代表参会的单位或个人,请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参加听证会申请,于2012年4月13日17时前到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科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在参加听证会申请中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并写明其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在举行听证会的7个工作日前,我局将听证会材料送达被确定的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须知

符合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申请旁听人应于2012年4月13日17时前到灵武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规划利用科报名,报名时需持单位介绍信(公民个人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法人、其他组织申请旁听听证会的,还应当在申请中确定拟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并写明职务及联系方式,同时附身份证复印件。

听证会组织部门将根据申请人员类型和时间顺序确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按以下原则确定,由市国土资源局根据报名情况和时间顺序确定:

(1)本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10个;

(2)本市建筑企业代表2个;

(3)本市工业企业10个;

(4)本市中介(评估)机构代表2个;

(5)本市居民代表5个;

(6)邀请市直相关单位代表18个;

(7)邀请乡镇(街道)代表2名;

(8)特邀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5个;

(9)国土资源局各科室代表6个。

2、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该项成果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3、经批准后的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如实反映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对听证内容的意见和建议。

4、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灵武市中心城区土地级别和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材料交听证会举办单位。参加旁听人员,会后可以书面材料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5、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6、听证代表和旁听者应准时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保守国家秘密,不得喧哗,不得中途无故退场,逾期不到场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此次听证。

                                                                2012年4月9日

灵武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下线转移内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