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许可管理,规范规划核实办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的通知》等政策规定,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建设工程验线和规划核实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制度》) ,按照程序,现将《制度》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3月5日至2024年4月3日,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公民可用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我们。
公示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951-4513466
邮 箱:lwsgh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