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启用无障碍浏览系统,欢迎点击访问!
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6-00273 文  号 编号: 005 生成日期 2026-06-16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不动产登记管理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于20267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一层不动产登记专区  

联系方式:  4033606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

坐落

不动产

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朱玉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灵武市人民街南侧28号综合楼3号商业房

房产证号:00013115号;土地证号:灵国用(2004)第0516

王秀玲

登记机构:灵武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616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