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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6-00433 文  号 声明号2026第321号 生成日期 2026-09-02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不动产登记管理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国有土地使用证书作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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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现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灵国用(2000)第

1737号

余万

国有农用地使用权

640181101213GN00001W00000000

灵武市狼皮梁

依据灵武市人民政府文件灵政发(2026)49号关于撤销余万《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批复

公告单位:灵武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9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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