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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7965B/2026-00287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6-06-29
责任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征地补偿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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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及时消除灵武农场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银川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对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收目的

为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及时消除灵武农场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开展本次征收工作。本次房屋征收工作符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规定。

二、征收范围

东至东六一斗渠;西至24号地农田;南至农六二斗渠;北至24号地农田。

三、征收实施部门

灵武市自然资源局、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及现状调查

公告发布后,房屋征收实施部门将在本项目征收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对涉及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点:灵武市灵州大道76

联 系 人:杨福成 13995399167

杨佳晨 17398496590

灵武市人民政府

2026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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