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的意见和诉求,加强公众参与,准确识别社会稳定风险因素,制定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围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内容,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宁政发〔2021〕67号)、《银川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银党办〔2022〕1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公众意见,请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具体公示如下:
一、事项名称
《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事项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消除灵武农场危旧房屋安全隐患,切实改善人居环境,灵武市人民政府拟对灵武市垦地融合高质量发展试点区域内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本次征收目的为房屋拆除后恢复耕种。征收部门为灵武市人民政府,实施单位为市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城区街道办事处、宁夏农垦灵武农场有限公司。补偿安置采取货币补偿、产权调换两种方式,由被征收人自主选择;对符合条件的给予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政策奖励。具体补偿安置方案以《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灵武农场三站6队危旧房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告》为准。
三、征收范围
东至东六一斗渠;西至24号地农田;南至农六二斗渠;北至24号地农田。
四、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本项目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户、租户等相关利益群体,以及可能受项目决策影响的其他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本决策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本决策对被征收人及周边居民切身利益的影响;
3.本决策可能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影响程度;
4.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意见及建议;
5.其他相关意见。
(三)反馈方式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公示期间,可以采取电话、邮件或微信扫码、填写问卷等方式向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或技术单位反馈。

五、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4日内,即2026年9月2日至2026年9月16日。
六、公示方式
于征收范围内张贴公告的形式进行公示
七、相关联系方式
1.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灵武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人:杨福成 杨佳晨
联系方式:0951-8768303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技术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宁夏博源卓越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规划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渊 联系方式:1399531336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