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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反馈意见(第二项)整改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22-06-01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关于按期完成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灵环督整改办发〔2022〕1号)文件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工业固废污染防治缺乏力度

责任单位:灵武市工信局

整改目标:加强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力度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自治区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

(1)由市工信局牵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交通局、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发改局、科技局、水务局、审批服务管理局、财政局、高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落实,2021年年底,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

(2)由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牵头、工信局配合加强对宁夏银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宁夏银星煤业有限公司的监督管理,2021年11月底,督导企业健全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

(3)市工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和日常监管,督促指导产废企业完善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审核工作。

整改验收情况:

按照《灵武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整改要求,对明确的整改措施进行了落实,灵武市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47.69%,银川市下达我市2021年一般工业固废利用率指标为46%,超出目标1.69个百分点。已督促指导银星煤业、银星发电完成相关数据修正,一般工业固废产废企业已健全工业固废管理台账,完成了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整改目标,经验收组验收检查,符合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进行反馈。

受理部门: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4038726

联系地址:灵武市羊绒园区管委会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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