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和信息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
2.《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索 引 号 | 116401123178066435/2023-00040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08 |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双随机一公开 |
所属“五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各科室、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工业和信息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统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现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
2.《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2版)》
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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