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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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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严格按照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工信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为灵武市工业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2023年在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4条,灵武工信微博发布信息169条,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发布21条,上报信息简报176篇,坚持做到主动、依法、适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今年以来,工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办公室具体负责的格局,并安排一名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我局通过灵武市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能够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三是严格审核公开。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公开的信息层层审核,确保内容完整、归类正确,全年未出现公开信息与实际应公开内容明显不符、泄密、应急事件未及时处理、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四)平台建设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一是修订《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公开清单目录》,明确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和所属栏目等内容。二是丰富信息公开平台。开通“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做好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每周按时发布最新工业政策、工作动态等,推出企业服务码,通过扫码实现企业信息宣传、企业安全检查、政策直达等功能。三是扎实开展“为民办实事”开放日及2023年政府开放日活动,围绕政策解读、安全生产、项目建设等工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座谈会、培训会、观摩学习等形式开展活动,全年收集并跟进办理意见建议36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提高服务群众的透明度、开放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度政务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指定专人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2023年我局未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为民办实事”开放日的内容和形式有进一步丰富的空间。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紧盯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围绕自治区“六新六特六优”和银川市“三新”产业发展布局,广泛宣传,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强化公开力度。二是聚焦工业领域重点工作及企业关心的突出问题,结合各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科学设定活动主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丰富活动形式和内容,以提升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为目标,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持续为企业提供更好、更便捷的服务,着力推进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严格落实《灵武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总体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工信系统实际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深化重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工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每周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公开我局承办的政协提案的答复及协办意见,依规公开法治政府建设等有关情况等。二是聚焦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及时公开《关于进一步推进投资增长和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深入开展工信领域安全生产生态环保“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等重要政策和方案,结合“为民办实事”开放日活动进行全面解读,提高政策方案知晓率。三是规范政务公开程序,坚持“依法、及时、高效、准确”原则,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做好本单位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查发布工作。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未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灵武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镇河路羊绒园区管委会四楼东,联系电话:0951-4021173,电子邮箱:lwsgyhsw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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