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年,灵武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9,优良天数286天,优良天数比例78.6%,同比增加4.8%;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60μg/m³,达到自治区考核指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7μg/m3,达到自治区考核指标。
索 引 号 | 11640100MB1C7941XW/2024-00008 | 文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1-11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环境监测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