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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3/2021-00013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5-19
责任部门 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环境监察执法
所属“五公开” 执行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强化固体废物监管,贯彻落实固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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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联合工信局,对重点企业及固体废物产生单位贯彻落实新《固废法》及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同时灵武分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固废法》等环境法律法规,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一是强化法律知识宣传。2020年9月新的固废法实施以来,为推动新《固废法的贯彻实施,我局对重点企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中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开展了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手册、向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讲解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新《固废法》等形式,普及固废处理知识,提高企业负责人和相关管理人员遵法守法意识,有效推动对《固废法》的学习和贯彻执行。

二是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将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列入环境执法重要工作内容,先后组织开展了涉重金属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危险废物安全专项整治、固体废物大排查等多项专项执法检查,联合上级生态部门开展现场督查,不定期抽查核实企业整改情况,进一步强化对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企业环境监管。

同时,通过此次两个部门联合专项检查,针对各固废生产单位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现场要求其立即整改,并对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提出以下处理意见和要求:

1、严格按照《固废法》相关规定,对产生煤矸石等固体废物建立台账,明确记录固体废物的产生、利用、处置、流向等情况,台账保存5年以上。2、严格按照煤矿建设项目环评批复要求,规范处置煤矸石等固体废物,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台账。3、建议开展实施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对煤矸石采取综合利用,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4、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工业固体废物,签订利用合同时应核查其经营许可资质、环评批复及加工设施等情况,严格落实固体废物运输和利用的监控管理,防止发生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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