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彻底消除液氨运输及储存过程中的安全风险,银川市生态环境局灵武分局不断深入辖区煤电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储存安全排查工作,持续深化节能环保降耗工作,加快推动企业在烟气脱硝过程中实施尿素替代液氨改造。
根据《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规定,液氨储量超过10t视为重大危险源。灵武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各个燃煤电厂开展危化品储存安全排查工作,发现目前灵武市大部分燃煤电厂在烟气脱硝过程中仍然选用液氨作为还原剂。在排查过程中,重点排查企业液氨等罐区管网及其相关设备安全状况,提高企业对液氨危害性的认识,对发现的缺陷隐患督促企业建档立册,并制定落实整治管控和应急预案,实现“一企一策”精准治理。现阶段,辖区内煤电企业正在加快落实尿素替代液氨改造。其中,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已投运两台机组,液氨与尿素对接稳定;华电宁夏灵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土建已施工完成,四台机组预计12月31日正式投运。
下一步,灵武分局将继续努力推进煤电企业实施尿素替代液氨改造,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加快煤电企业危化品综合治理各项任务实施进度,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助力煤电企业可持续发展和氮氧化物减排及控制技术进步,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污染防治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