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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640112MB16480600/2022-00045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2-12-13
责任部门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电子商务进农村
所属“五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关于征集《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 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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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电商企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站点:

为推进我市电商新业态融合发展,完善电子商务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力度,增强企业、合作社、村级服务站点发展内生动力,根据自治区商务厅、市政府安排部署,现开始征集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有关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时间

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纳税登记及指标统计在灵武市的独立法人企业。

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9日-2022年12月22日。

二、征集政策内容

《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奖补方案》中的补助条款。

三、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请表。

2.承诺书。

3.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资质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2022年度的缴税证明材料(免于缴税的企业须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免于缴税的证明材料)。

5.项目介绍、年度项目总结、图片或者视频等相关证明材料。

6.项目涉及的合同、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

7.项目收支的财务证明材料,如支付宝银行流水、财务报表、发票票据等。

8.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员工工资表、社保缴纳记录、网上销售截图、电商直播截图等。

申报单位提交的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报企业名称、财务票据企业名称、涉及的相关材料中出现的名称及内容须保持一致,提交的材料复印件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后并加盖企业公章,财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除企业公章外须加盖财务章。

四、申报要求

1、企业因违规违法、环保等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其享受本优惠政策资格,已享受的补贴须全额退还。

2、申报企业须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并出具承诺书。对于隐瞒、伪造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取消当年年度的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并将违规、违法企业列入不良信用记录名单。

联  系  人:

商务和投资促进局:马伊凡  0951-4027883

灵武市电商协会:  陈晓钰  18295182157

地址:灵武市灵州大道8号宣传文化中心二楼西

电子邮箱:lwsw38713@163.com


附件:1.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奖补方案

      2.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申请表

      3.承诺书

      4.灵武市2022年度促进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汇总表


                                                                 灵武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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