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为加强对此类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根据教育厅统一部署,严格落实《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教体卫〔2018〕88号),经研究决定,成立灵武市教体系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马元福
副组长:石赞太 丁常林
组 员:王学林 孙建军 胡学智 刘学科 杨剑斌 马明亮 贺云红 王学 杨勇 赵文艳 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
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下设安全办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办负责人兼任。办公室电话:0951-4022664
二、工作职责:
组 长:定期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副组长和成员工作汇报。
副组长:切实履行领导、督促、教育和监管等职责。
办公室:负责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及现场处置的统筹协调和宣传工作、舆情处理等。
人事室:指导学校组织教职工培训,学习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教管室:指导学校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负责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常规管理,完善学生管理措施,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注重学生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促进学生品德提升和身心健康。
安全办:负责加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强化学生安全管理; 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指导学校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指导学校建立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纪检组:对在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中工作敷衍、处置不当,对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问责。
督导室: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进行督查。组织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开展治理的专项督导。
各中小学、幼儿园:负责开展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学生品德与心理健康教育,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在教体局的指导下处置校园欺凌事件。
三、学生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人及联系人
责任人:石赞太 教体局副局长
电话:0951-4665118
联系人:马金刚 教体局安全办干事
电话:0951-4022664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