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和《2023年银川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育人为本、依法依规、公正公平的原则,落实公办民办同招,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和招生方式招生,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赞太
副组长:王桂芳 张英军 孙冬梅 王 荣 白雁军 孙建军
成 员:张洪斌 卢 伟 赵文艳 李文超 赵 斌 马 婧 各初中学校负责人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考试中心主任孙建军担任。
职 责:全面负责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筹、协调、管理各项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一)中考成绩汇总组
时 间:2023年7月6日-9日
组 长:孙建军
成 员:马 婧 张志仁 孙晓芳 杜艳萍 王杰 杜婧蓉
职 责:汇总考生的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和中考总成绩,落实全区统一的加分政策和灵武市对狼皮子梁学校、第八中学、梧桐树学校、第三中学农村户籍学生降10分录取规定。加强分数核对,确保成绩准确无误。
(二)成绩发布及录取组
时 间:2023年7月12日-7月31日
组 长:孙建军
成 员:李文超 马 婧 赵 斌 银川云帆科技公司
职 责:1、按照工作安排及时通过平台发布初中学业水平成绩;2、根据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划定的我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组织完成指标到校、择优录取、自主招生三个批次录取工作,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3、打印录取通知书,维护系统安全。
(三)安全保密组
组 长:孙建军
成 员:全体招生工作人员
职 责:全面负责成绩录入、成绩汇总、录取及成绩发布期间安全保密工作,保密室存放成绩及设备;负责各科成绩及储存设备在保密室的出库、入库、保管和运送。工作环境管理,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场地,确保各项工作安全保密。
(四)纪检监督组
组 长:贺云红
成 员:马荣(小)
职 责:全过程监督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受理投诉举报,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文超
成 员:马 婧 赵 斌 王增知
职 责:设置工作场地,配备工作设备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等。
三、规范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一)严格考试科目分值。2023年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和口语20分)各120分,物理75分,化学65分,道德与法治70分,历史30分,地理、生物各30分(选择一科计入中考总分,另一科以ABCDE等级制呈现),体育与健康50分,信息技术15分,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各10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5分(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7分,廉洁与修身教育3分,平时学习成绩5分,表现与特长评价10分)。音乐、美术、书法、综合实践成绩采用合格和不合格等级制呈现,不计入总分。
(二)规范招生录取范围。公办普通高中灵武市第一中学在灵武辖区和宁东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灵武市英才高级中学招生范围与公办普通高中一致;在招生过程中,英才高级中学出现生源不足,在充分满足灵武户籍考生报名的基础上,仍有空缺学位,报经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后,可由银川市教育局在市辖区范围内适当统筹调剂,调剂招生必须达到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跨银川市域范围招生。
(三)优化招生录取方式。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公办普通高中灵武市第一中学招生录取分为“指标到校”“择优录取”“自主招生”三个录取批次。
(1)“指标到校”批次录取。严格落实优质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60%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政策(简称“指标到校”),其余40%的统招计划实行择优录取。考生必须在我市原初中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实际就读两年以上,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凡弄虚作假者将被取消中考“指标到校”资格。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意愿在网上填报录取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填报1个志愿。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考生的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者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对享受“指标到校”资格的考生执行我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规定,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已经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视为放弃录取。
(2)“择优录取”批次录取。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设立中考录取办公室,各初中学校设立录取工作室。考生根据自己的中考成绩和意愿在网上填报录取志愿,每名考生可填2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限填1次,2个志愿栏都必须填写。志愿填报期间,考生有1次修改志愿机会,时间截止时,志愿填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和更改志愿信息。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考生志愿、中考成绩(成绩相同者以小分即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再有相同则增加体育成绩比对)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录取原则进行。对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采取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补录,录满为止。已经被“择优录取”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考生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视为放弃录取。
(3)“自主招生”批次录取。自愿参加自主招生的体育或艺术特长生在规定时间到自主招生学校灵武市第一中学参加专业测试,按照学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规定,特长生录取文化课成绩要达到当年中考总分数的35%以上,按照各专业录取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体育中心切片体育专业招生自行组织实施)。灵武市第一中学(体育中心)通过自主招生录取控制端拟录取的体育或艺术考生,需上传与考生签订的自主招生确认书,考生到高中学校现场输入短信验证码进行录取确认,并领取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灵武市中考服务平台上公示,考生也可登录个人账号进行查询。已被“自主招生”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的录取。考生如果未在规定的时间报到,视为放弃录取。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执行“公民同招”规定。考生统一在网上填报“择优录取”志愿,由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未完成招生计划,可在灵武辖区征集志愿进行补录,补录后仍有空缺学位未完成招生计划,在充分满足灵武户籍考生报名的基础上,可由银川市教育局在市辖区范围内适当统筹调剂,录满为止。
(四)稳妥做好特殊群体招生工作。
落实教育优抚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组织领导。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招生方案,建立工作推进制度、入学监督制度、信息公开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建立科学有序、运转高效、公正透明的招生录取工作机制,根据银川市招生工作安排及时向社会公布灵武市2023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报灵武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学校不得在招生结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格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严格控制班额校额。严格控制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2023年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4人。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主动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督,畅通举报渠道,认真核实群众信访投诉,及时解决招生工作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顶风违规招生、跨区域招生及乱收费行为。
(五)加强招生宣传引导。严格执行《全区中高考宣传工作“八个严禁”》规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校园网及“两微一端”等媒体,加大对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主动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开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和咨询方式等。要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段,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好宣传释疑工作,引导家长形成合理预期,切实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