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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03/2021-00396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1-06-15
责任部门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义务教育
所属“五公开” 管理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全面加强落实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 读物、体制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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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及教育部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以及《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十条措施(试行)>的通知》《银川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措施落实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就做好全市“五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落实

切实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等五项管理,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教育重要论述以及2020年全国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暨教学工作会议和2021年全国、全区、全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有力举措。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把抓好“五项管理”作为破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增强人民群众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作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重要措施,自觉增强贯彻落实“五项管理”措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二、做好宣传,营造氛围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坚持正确引导、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原则,对推进“五项管理”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宣传报道,依法推进学校信息公开,有效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营造支持“五项管理”的氛围。

三、完善措施,强化推进

各学校要加强对教育部和自治区教育厅出台的相关文件的学习,着眼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目标,对标对表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工作推进台账,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相关责任人,实行销号管理。要着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措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

四、协同配合,注重家校共育

各学校要畅通家校沟通渠道,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和家长会作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配合学校落实“五项管理”要求,同时,要主动征求家长的意见建议,提高“五项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增强家校育人合力。

五、加强督导,立行立改

教育督导室要将“五项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的重要内容,采取随机抽查和实地督查等方式,对各学校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管理中问题较多、监管不力、家长反映强烈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时改正,并将“五项管理”纳入对各学校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各中小学将“五项管理”工作纳入学校各项工作,形成工作长效机制。

六、加强领导,明晰职责

(一)灵武市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长:黄志军

副组长:张英军   王学林   王荣

员: 白雁军杨剑斌   陈旭东赵文艳马儒佳 马金刚

各中小学校长

(二)部门责任分工

1.作业管理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特点、独具特色的具体工作措施及要求,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责任领导:王学林

责任部门:教研教培中心    

具体责任人:白雁军        

2.睡眠管理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特点的具体工作措施及要求,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责任领导:王学林

责任部门:教育教学管理室

具体责任人:赵文艳

3.手机管理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特点,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及要求,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责任领导:王学林

责任部门:教育教学管理室

具体责任人:赵文艳

4.读物管理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特点,具有可操作性的工作措施及要求,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责任领导:王学林

责任部门:教育教学管理室

具体责任人:赵文艳

5.体质管理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特点的工作措施及要求,并定期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加强对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的指导和推进。

责任领导:王学林

责任部门:教研教培中心     教育教学管理室

具体责任人:白雁军     赵文艳

6.强化督导

根据教育部、自治区、银川市、灵武市相关文件精神要求,针对“五项管理”落实情况,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责任领导:王荣

责任部门:督导室

具体责任人:马儒佳

(三)学校责任

各学校要将“五项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学校党组织要专题研究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推进方案,建立党委(总支)负责人牵头抓总,其他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年级组、备课组和教研组齐抓共管,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具体落实的“五项管理”工作推进机制,层层传导压实工作责任。

附件:1.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五项管理”25条措施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5月8日


                          灵武市教育体育局“五项管理”25条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营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环境,引导学校、家庭、社会树立科学的育人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加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25条措施。

一、加强作业管理

1.优化作业设计。各学校要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校本教研工作体系,分学段、分学科指导教师从学与教的视角思考作业内涵,严格作业设计,研制作业内容,规范作业布置,切实提高作业设计质量。鼓励分层布置作业,布置弹性作业、个性化作业,注重设计探究性作业、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作业、综合性作业,进一步创新适应不同学生学习需要的作业形式,严禁布置机械性、重复性、惩罚性、随意性等低效作业。

2.强化作业统筹。各学校要完善作业管理办法,加强学科组和年级组的统筹,严格按照规定控制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生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初中生在校内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学生书面家庭作业每天不得超过1.5小时。

3.规范作业布置。课后书面作业以教材课后练习、学校统一征订的教辅资料为主,其他课后的探究性学习、习作练习、阅读及书写训练等学业安排布置,均应根据课程计划及课程实施情况安排。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方案,科学制定并认真落实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难度,不随意加快教学进度,不布置难度水平超过课标要求的作业。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高难度的作业,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不准用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或变相惩罚学生,特别是教师不得通过微信、QQ、钉钉等班级交流群布置家庭作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给中小学生留作业。

4.严肃作业批改。教师要对布置的学生作业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学生自批自改。要求学生对错误作业及时订正,及时做好向学生的反馈、答疑等工作。特别是要注重面批讲解,认真分析学情,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要做好答疑辅导工作。不得给家长布置或者变相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家长检查和批改作业。

5.规范班级交流。学校制定班级微信群、QQ群、云校家规范使用规定,班级群只能用作学校教师家长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沟通和相关紧急事项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严禁老师在班级群布置家庭作业。

二、加强睡眠管理

6.减轻课外负担。引导家长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家庭教育方式,不拔苗助长,不给学生安排太多的家庭作业和辅导班,给孩子们更多的时间发展自己的兴趣爱好,同时拥有更好的睡眠。

7.加强时间管理。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 8:20,中学一般不早于 8:00。家长保证小学生每天10小时,初中生每天9小时,高中生每天8小时的睡眠时间。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挤占学生休息时间。市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等,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8.加强科学引导。各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极端重要性,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9.加强监测督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市教局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要求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三、加强手机管理

10.有限带入校园。学校应当告知学生和家长,原则上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学生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学校研究同意,进校后应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禁止将手机带入课堂。

11.细化管理措施。各学校要细化手机管理规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学校手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制定具体办法,明确统一保管的场所、方式、责任人,提供必要保管装置。要通过设立校内公共电话、建立班主任沟通热线、探索使用具备通话功能的电子学生证或提供其他便捷家长联系学生的途径等措施,解决学生与家长通话需求。要加强课堂教学和作业管理,教师应通过课堂板书方式给学生当面布置作业,不得用手机布置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利用手机完成作业。

12.加强教育引导。各学校要通过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校规校纪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并合理使用手机,提高学生信息素养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简单粗暴管理行为。

13.做好家校沟通。各学校要将手机管理的有关要求告知学生家长,讲清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性和加强管理的必要性。家长应履行教育职责,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严格控制学生居家使用电子产品,防止学生沉迷网络。家长老师及时保持沟通,掌握学生身心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加强读物管理

14.激发阅读兴趣。强化对中小学生阅读的深入研究与指导,让阅读真正成为学生的学习习惯。各中小学校要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

15.推荐优秀读物。各学校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16.加强图书建设。要加强中小学校图书室建设,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鼓励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小书箱等,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17.严格读物管理。各中小学校要将教辅和读物推荐目录转发至家长,作为家长学生选购依据。引导家长学生从正规书店选用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盗版读物,不要选购和使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违背的读物资料,净化中小学的用书环境。

五、加强体质管理

18.开展体育运动。各学校要全面开展阳光体育大课间活动,每天阳光运动不少于1小时。每个学生掌握至少2项日常锻炼的体育技能,形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体质健康水平切实得到提高。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19.综合防控近视。非学习目的的电子产品使用单次不宜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宜超过1小时,使用电子产品学习30―40分钟后,应休息远眺放松10分钟。避免不良用眼行为,监督并随时纠正孩子不良读写姿势,应保持“一尺、一拳、一寸”要求,读写连续用眼时间不宜超过40分钟。

20.加强健康教育。通过有计划地开展学校健康教育,培养学生的健康意识与公共卫生意识,掌握必要的健康知识和技能,促进学生自觉地采纳和保持有益于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减少或消除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为一生的健康奠定坚实的基础。

六、强化自查督查

21.加大宣传力度。学校积极贯彻落实,采取多项措施,营造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在广大家长和社会各界中大力宣传“五项管理”的有关内容,下发致家长一封信,广泛提高全社会对“五项管理”的知晓率。

22.关注心理健康。学校家庭社会要共同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建立和谐的亲子关系、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学校要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建设心理辅导室,开展心理素质拓展活动,提供心理辅导和心理健康服务。严禁教师歧视、侮辱学生,严禁虐待、伤害学生。

23.严格考试管理。学校要科学合理设计考试次数和考试难度,考试内容要符合课程标准和教学进度,不出偏题怪题,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不得以考试成绩作为分班和调班依据,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24.重视视力保护。学校要积极改善学生用眼环境,缩短电子产品使用时间,增加学生户外活动,坚持每天2次的眼保健操制度,定期组织中小学生开展视力监测,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用眼习惯,降低近视率。严禁教师拖堂教学占用课间休息时间。

25.严格培训机构管理。各中小学要加大对学校服务片区内包片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检查督查,及时掌握学校在校外培训机构补习学生的学习状况,督查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超国家课程标准和超规定结束时间组织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布置作业。严禁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严禁出现校内不讲,校外讲,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严禁学校或老师为校外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发现的情况,及时上报,市教体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加大查处惩戒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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