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落实隐患排查和燃油车污染防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部门关于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三年未进行年度审验予以注销的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对总质量小于4.5吨、2018年3月1日后未审验老旧、黄标车辆《道路运输证》予以注销,请涉及车辆经营者在2022年4月18日前持相关资料到灵武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运管窗口办理审验手续。逾期未办理,我局将依规开展《道路运输证》注销工作。
附件:灵武市总质量小于4.5吨、三年未年审普货车辆明细表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