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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5/2018-30315 文  号 灵交发〔2018〕138号 生成日期 2018-06-11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回应关切
所属“五公开” 服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灵武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灵武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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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近期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依据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印发灵武市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规范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灵党发201853号)精神,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深入再生资源园区,对此次整治范围内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其中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环督2018011号)转办事项不涉及我局工作职责。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全天连续排查,对整治范围内的维修企业进行正常政策宣传和严肃执法相结合,截止6月11日,共计走访维修企业4家。按照此次整治行动交通部门工作职责,经查,4家企业均未发现有使用报废汽车零配件拼装、组装报废汽车和出售报废汽车零配件行为。其中1家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3家为无证企业。对于以上4家企业,关停2家,取缔1家,其余1家为有证企业,现租用快速通道附近陈义面粉厂房屋,要求限期搬离该区域。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业管理规定》等,共计下发《灵武市机动车维修业检查通知书》3份。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近年来,受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法规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我市机动车维修业经营效益下滑情况较为突出,此前开展的市区维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中,暴露出市区维修市场存在着一定的不稳定态势。本次整治工作,虽然再生资源维修企业数量较少,但也存在着经营效益不佳的情况,尽管如此,我局工作人员还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对于此次整治涉及到的3家维修企业,业主均反映由于已向房主交纳了全年的租赁费,如果房主不予退还租金,经济损失较大,存在一定的搬迁困难。

下一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整治工作人员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对再生资源园区内的维修企业持续进行排查整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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