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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5/2019-00063 文  号 灵交发〔2019〕166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4号《关于充分发挥出租车城市形象宣传窗口作用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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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鸿委员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出租车城市形象宣传窗口作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我局结合扫黑除恶、“六城联创”,大力开展出租车市场治理活动,主要以思想文明、经营文明、语言文明、行车文明、车容文明及仪表文明为内容,要求出租客运企业加大对出租车的日常管理,对汽车站、火车站、中兴街等出租车聚集经营片区,企业每周分别进行2—3次巡回检查,并按月进行考核。运管所执法人员加强对出租车的路检路查,从车容车貌、安全设施设备、证件情况、服务质量等方面进行抽查,提升出租车行业文明形象。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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