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灵武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嘉源街与南苑路交汇处道路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交通局职能职责是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城市道路归属住建局建设,经协商嘉源街与南苑路交汇处道路设施已由住建局负责实施。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7日
索 引 号 | 640181-115/2019-00066 | 文 号 | 灵交发〔2019〕169号 | 生成日期 | 2019-08-07 |
责任部门 | 灵武市交通局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所属分类 |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
所属“五公开” | 结果公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