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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640181-115/2019-00066 文  号 灵交发〔2019〕169号 生成日期 2019-08-07
责任部门 灵武市交通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所属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所属“五公开” 结果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44号《关于规划建设嘉源街与南苑路交汇处道路设施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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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革灵武市委会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嘉源街与南苑路交汇处道路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于交通局职能职责是负责农村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养护,城市道路归属住建局建设,经协商嘉源街与南苑路交汇处道路设施由住建局负责实施。

        

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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