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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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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要求,现发布《灵武市交通运输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以政务公开推动阳光政府建设,推进政策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体制机制,畅通举报监督渠道,方便群众对公开事项进行监督。2023年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47条,其中业务类8条,公众服务类39条,公示栏公开信息40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2023年度,灵武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到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结合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对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避免保密信息外泄,同时及时更新公开内容,由专人及时上传主动公开信息,确保我局公开信息规范化、程序化、合法化。

(四)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政府网站管理平台和自媒体平台使用,安排专干每天不定时对灵武市政府交通专栏信息查看,良好运营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计两个微博账户,发布时效信息,回应群众诉求。

(五)监督保障。强化学习借鉴。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学习先进政务公开经验做法,建立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机制。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督查,对本单位新媒体“书面自查”“线上巡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灵武市委、市政府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并对考核指标进行优化调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1

行政强制

11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行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各阶段工作抓得紧,要求严,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存在问题有:一是政务公开专职人员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局属单位的检查指导较少;三是配套制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健全。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提高政策水平,定期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文件和省、市最新会议精神,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和工作要求,为政务工作开展提供政策理论水平保障。

二是组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三是建立依申请公开的审批流程,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查阅相关信息。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体系”“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加大线上线下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着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提高政务公开时效性,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及时上传公开信息内容,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所有公开信息均由相关领导层层审核把关,按要求进行公开;制定《灵武市交通运输局政府公开日工作方案》,组织社区、相关企业等人员参加了公开日活动,实地观摩了重点工程,对全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讲解,通过座谈会广泛征集意见建议,促使今后交通工作更贴近民生、更好地服务群众。

本机关 2023 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灵武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询下载,更多政府信息可登录网站http://www.nxlw.gov.cn查阅。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灵武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灵武市西平路398号,电话:0951-4021591;传真:0951-4021591;电子邮箱:lwjt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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