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宁人社函〔2018〕709号),现对灵武市取得2018年度社会工作师(中级)的人员予以公示。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 |
1 | 景丽娜 | 灵武市总工会 |
2 | 仇海萍 | 灵武市崇兴镇人民政府 |
3 | 张炜 |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 |
4 | 杨文莉 | 灵武市城区街道办事处水木灵州社区居委会 |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若对评选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灵武市民政局提出复核申请。相关材料请用真实姓名、身份、联系电话,材料内容必须真实清晰,以机构名义反映的书面材料需加盖机构公章。
联系电话:0951-4024260
灵武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