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各新型经营主体:
根据自治区农财项目要求,2024年7月22日至2024年7月26日《2024年灵武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前期遴选工作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满,秸秆生物质燃料加工、秸秆颗粒饲草料加工、农作物草谷比、秸秆可收集系数监测评价、秸秆饲草料配送中心实施主体,报名数均与遴选主体数相等,不符合遴选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请我市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实施主体按照遴选方案要求积极申报。我中心将对申报资料集中审核并组织会议评审,遴选出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承担具体建设任务。
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30日至2024年8月5日。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5日
联 系 人:王 鹏
联系电话:0951-4038760
附件:2024年灵武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项目实施主体申报遴选方案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