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8号)及《2024年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方案》及《灵武市2024年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联合灵武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生产室、财务室等工作人员对灵武市2024年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进行了现场审核,通过听取实施单位汇报、查看内页资料及实地踏查,灵武市共有1家企业完成了项目建设内容,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灵武市纪委监委派驻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0951-4021412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0951-4021649
附件:灵武市2024年优质高产苜蓿基地建设项目审核名单
灵武市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