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2025年自治区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拟回收残膜260吨。2025年4月17日至2025年4月23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公示期满,由于只有1家实施主体报名,不符合遴选条件,现进行第二次公示。请符合条件的残膜加工企业积极申报并参与遴选,我中心将对申报资料集中审核并组织召开遴选评审会,遴选出1家残膜加工企业承担项目建设任务。
申报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29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申报地点:灵武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楼2楼220室
联 系 人:王 鹏 联系电话 0951-4038760
灵武市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中心
2025年4月24日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要求 | 加工残膜 (吨) | 补贴资金 (万元) | 拟建设内容 |
2025年灵武市农用残膜回收利用项目 (残膜加工) | 符合残膜加工条件的实施主体 | 260 | 5.2 | 支持残膜加工企业对回收我市农用残膜进行加工再利用,以实际造粒量为依据,每吨粒子(4吨残膜经加工后得1吨粒子)补贴800元。拟加工农用残膜260吨,生产塑料粒子65吨,每吨粒子补贴800元,共计5.2万元。 |
申报需提供的基本材料:公司资质证书、公司简介、公司四至图、产品、设备、规模等相关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