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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武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遴选方案》的公示

信息来源: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4-13   保护视力色:              字体颜色: 【       绿恢复默认

    根据《灵武市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要求,拟开展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建设,制定本遴选方案。

一、遴选内容

遴选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3家,分别为:水稻种植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粮食全程机械化生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蔬菜种植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场所。每个示范场所补助资金10万元,共计划安排补助资金30万元,建设新技术、新品种、新装备示范展示、指导培训、技术观摩等一体化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场所。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为灵武市区域的涉农企业、农业类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实行独立的会计核算。

2.种养达到中等规模及以上:示范场所集中连片,粮食种植300亩以上,蔬菜150亩以上,全程机械化示范场所需具备开展全程机械化的配套机械条件。

3.基地推行标准化生产管理,推广示范新技术实现良种、良法、良田、良机、良制配套。

三、申报、评审、公示、确认程序

(一)申报:凡符合条件的涉农主体均可申报。

(二)专家评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主体进行遴选评审。

(三)确定: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确定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根据计划数量按照得分由高到确定实施主体。

(四)公示、复议:经确定实施项目的单位,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及广大经营主体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违反申报条件及造假者,将取消享受资格。

四、提供资料

1.遴选报名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土地流转手续,申报全程机械化场所的需提供机械数量及种类等证明材料。

4.与农技人员签订的服务协议。

5.遴选主体法人征信资料征信记录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6.示范场所建设方案及近三年承担同类工作的业绩.

7.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人签字、手印、单位盖章)。

、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施主体须于2026年4月17日(星期五)下午6点前,将相关资料上报到农业农村局408室,过期不再受理。

   

                         灵武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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