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15年涉农资金公开试点方案的通知》(宁党农办发〔2015〕2号)要求,现对灵武市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程序、标准进行公示:
一、相关补贴政策
2018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及农资综合补贴)的依据、对象、政策与2017年保持一致,即执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自治区对种粮农民粮食补贴政策的通知》(宁政发〔2013〕3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政策的通知》(宁财(建)发〔2014〕190号)文件具体要求。
二、补贴程序
农户据实向村委会申报农作物良种补贴面积、种粮农民直接补贴面积及农资综合补贴面积经农户签字,村委会登记公示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
乡镇人民政府核实、审核汇总上报市财政局、农牧局,经审核后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补贴标准
农作物良种补贴水稻每亩补贴15元,玉米、小麦每亩补贴10元;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每亩15元;农资综合补贴水地每亩66元,旱地每亩23元。
灵武市农牧局
灵武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9日